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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职称系列包括:高等学校教师(包括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党校、电大)、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新闻、广播、档案、艺术(文学创作)、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出版、图书资料、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员、技工学校教师、翻译、播音、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专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体育教练、实验技术、专利技术、纺织品和服装设计、律师、检察官、法官、公证、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政工。
到了副高级以上,享受国家津贴,包括退休以后。但要副高级,就得从初级职称评起。即便是民营企业,由于国家政策对于企业职称数量的强制性要求,在升职的时候,职称也属于硬性条件的。甚至个别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也把职称作为录用人才的指标。